为创造安全的实践教学、科研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实践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工作体系建设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中心与设备管理处共同负责本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2.中心安全工作内容包括中心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和措施制定、师生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安全条件保障、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方面。 3.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中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落实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内容。中心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逐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中心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日常各类安全违章、事故、隐患的责任认定和处理。领导组每学期要进行全面检查,现场签发检查记录,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发放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组织验收。 5.各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协助主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包括对中心实验室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记录、纠正现场违章,上报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编写安全工作简报等。 6.各单位必须建立中心安全工作档案,将所开展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存档,作为对单位、个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1.在中心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结合本中心所涉及的安全范围和内容,建立和完善本中心安全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参照国家有关行业的安全要求和标准,制定并完善本单位针对各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河南大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河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河南大学实验室污染物处理管理办法》、《河南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为依据,分别制订实验室相应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安全管理细则的制订以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说明、有关行业的安全要求、标准以及操作规程为依据。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教育 1.通过中心安全教育建立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中心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把建立师生的中心安全意识作为中心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心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实验室、不同的实验项目所涉及的安全内容、安全操作、安全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中心安全教育的形式,可采用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安全讲座,实验课程、项目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宣传网页,印制实验室安全手册,举办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模拟演练及其他形式。 4.努力营造中心安全教育氛围,须在醒目位置公布中心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校保卫处报告电话,可在实验室内外张贴安全警示、提示标志、标语、安全制度、事故应急处置方法,水池上方张贴禁止倾倒有害废液标志和种类等内容,以促进师生建立安全意识。 5.中心安全教育必须以考核的形式落实到位,可采取书面、网上或其它形式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知识考核,考核合格作为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前提条件。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中心安全工作是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内容,各单位必须把中心安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之中,要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要实现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的常态化管理。 本办法由中心与设备管理处共同负责解释,适用于本中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